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安排在各校区升国旗仪式上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校区 |
地点 |
时间 |
备注 |
五山校区 |
行政楼9楼学术报告厅 |
12月4日8:45 |
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分会场(详见校园网通知) |
燕岭校区 |
运动场 |
12月4日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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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校区 |
教学楼前操场 |
12月4日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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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校区 |
运动场 |
12月4日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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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架校区 |
中操场 |
12月4日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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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校区 |
运动场 |
12月4日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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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人员
相关二级学院(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三、活动流程
(一)升国旗
(二)国旗下讲话
由组织单位结合学校工作或二级学院(部)需求,安排党政领导、优秀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以国家宪法日为中心进行主题发言。
(三)宪法晨读
安排一名二级学院(部)领导、老师或学生代表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要注重仪表,按时到达升旗地点并保持肃静。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需取消升国旗仪式,以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2)组织单位应提前准备纸质版晨读内容,确保学生代表人手一份,保障晨读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