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23年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我校推荐2人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基层一线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积极申报,报送相关材料至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推荐:学生工作部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按时报送材料。
(三)组织评审:由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电子版)。
(二)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三)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要形成一份扫描件(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永兴
电子邮箱:zyx@gtcfla.net
联系电话:13760835456
联系地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行政楼306。
附件:1.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