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中心 > 奖学金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学院、集团办学各校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范围:全日制在校生中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二年制、三年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五年制的五年级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范围: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2019年秋季或2020年春季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的二年制、三年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五年制的五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的第1、2、3、4、5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的第1、2、3、4、6、7条。

(二)具体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应符合: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保留小数点),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班级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保留小数点)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符合: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含50%,不保留小数点)。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18〕61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14〕394号)文件中规定的不具备申请资格的,不能申请。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11日-9月14日)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学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后自愿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向所在二级学院(集团化办学校区)提出申请。

注意:本学期转专业、转学院的同学需在2019-2020学年所在的专业(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二级学院(集团办学各校区)评审和公示(9月15日-9月24日)

各二级学院(集团办学各校区)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18〕61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14〕394号)文件规定,组织评审,提出本单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填报《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4)和《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5),注意按照模板要求录入数据,不要对模板进行任何格式上的改动。)

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材料注意不要泄露学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和公示(9月25日-9月30日)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二级学院、集团办学校区提交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时间安排进行)

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二级学院、集团办学各校区要根据上级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下达核定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额度,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严格按照评审、认定条件和程序,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受奖学生。

(二)保护学生信息。在各类资助业务工作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处理学生相关信息。

五、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9月24日18:00前报送《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excle电子表格、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

9月24日18:00前报送《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excle电子表格、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

联系人:张金华,电话:020-38457383,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cn,地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行政楼310室,邮编:510640。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6.相关文件依据

                                               学生处

                                                                                                   2020年9月11 日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                    燕岭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

海珠校区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艺苑南路29号                  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128号

天平架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兴华直街338号      花都校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山前大道福源水库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