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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

为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宿舍真正成为安宁、温馨的学习生活场所,共同打造规范、整洁、安全、文明的学生社区。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审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2】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做好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全校六校区住宿学生。

二、评审标准

住宿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宿舍氛围积极向上、生活健康文明;积极参加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学校文明宿舍评审标准由“宿舍纪律”“宿舍内务”“综合表现”三项内容构成。

(一)宿舍纪律“宿舍纪律”按照学校《学生宿舍晚寝检查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评审,文明宿舍要求学年度无晚寝违纪行为记录。

(二)宿舍内务“宿舍内务”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评审。文明宿舍要求学年度平均分在85分 以上,且无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的违纪行为记录。

(三)综合表现“综合表现”由住宿管理科组织宿管员根据宿舍成员在住宿期间的行为表现评定。宿舍成员存在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行为的,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凡符合评审标准中第一、二项条件的学生宿舍,可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审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进行审核;

(二)学院审核。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根据学校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本学院(部)学生宿舍总间数的15%的名额择优评审出院(部)级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并按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校级文明宿舍名单,在本学院(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 进行复核,结合参加评审学生宿舍宿舍成员的“综合表现”,确定学院(部)文明宿舍拟表彰名单,按不超过10%的比例确定为校级文明宿舍;

(四)发文公布。年度文明宿舍名单在校园网面向全校 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请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2024年4月各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引导学生自觉参与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增强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申报。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评审相关数据统计时间点为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学生工作部在5月底整理、统计各类数据,将有关情况通报各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二级学院(部)根据学校文明宿舍评审相关制度及本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申报院级、校级文明宿舍。

(二)评审公布。2024年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报送院级“文明宿舍”名单及拟推荐校级“文明宿舍”名单至学生工作部。2024年6月20日前,学生工作部根据各二级学院(中职教育部)的报送材料,拟定校级“文明宿舍”表彰名单,按学校相关程序报批、公布评审结果。

五、评比奖励

(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 施办法》中设立“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加分项目,对获得文 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长和宿舍成员,予以综合测评加分。将所在宿舍文明宿舍创建情况作为学生党员、学生骨干遴选等推优的重要条件。

(二)对在创建过程中,内务卫生出现学年度平均分不 合格的宿舍(内务分数60分以下)的宿舍成员,按《广东 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扣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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