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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学生走读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学生走读申请办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2〕2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走读的条件及周期

(一)家在广州市区且有住房或租房居住的学生。

(二)因患病等特殊原因需要走读的。

(三)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不予办理走读。

(四)走读时间为一学年,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床位。

二、申请办理时间

申请办理2023-2024学年走读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

三、申请走读需准备的材料

学生申请2023-2024学年走读,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一)走读申请书一份(附件1),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名并加印红色指模。

(二)走读协议一份(附件2),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手写签名并加印红色指模。

(三)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与申请人之间关系。

(四)房产证复印件或有效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在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空白处,须注明产权人或租房人和学生本人之间关系;租房合同上租房人在签名处加印红色指模。

(五)因患病申请走读的,须附有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六)如学生住在亲戚家,需上传一份扫描件《家长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全部内容为家长手写,签字后须在签字处加印红色指模)。

四、申请资料提交与审核

(一)申请人准备好资料,登录数字广外艺网办大厅,选择走读申请,按提示规定填写相关资料,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学生走读材料统一命名:“例如:张三-走读申请书,张三-走读协议,张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张三-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等”。

(二)申请人所属辅导员负责初审学生提供的材料,并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所属二级学院负责住宿管理模块的辅导员复核走读申请材料无误后,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审批。

(三)学生住宿管理科审核学院提交的学生走读申请材料,无误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对2022-2023学年(包括之前办理走读)已走读学生进行排查。2023-2024学年继续走读的学生,需重新提交材料;不再办理走读的学生,需填写《走读学生回校住宿申请表》(附件4),在学工-流程大厅提起学生入住申请流程,提交给学生住宿管理科。

(二)各学院应跟进走读学生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为走读学生出入校园提供便利。如学生走读期间,家庭租房期限已到,应督促学生提供新的有效租房证明。

(三)中职教育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中职学生申请走读细则(招生时有走读约定的学生除外),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实施。


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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