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本教学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制、三年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的五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制、三年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的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23-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校期间考试课程无不及格,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保留小数点),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保留小数点)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评选年度考试课程无不及格,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含50%,不保留小数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
1.至本奖学金名单确定日期止,受到违纪处分、通报批评者;
2.未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手续而拖欠学费者;
3.在评选申报者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评审机构确定的其他情形。
(四)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于9月14日-9月19日向所在学院、教学点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1)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并将个人事迹、成绩单(盖学院章)、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交辅导员。
(二)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按照名额分配(附件8)开展评审工作,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公示3天,在9月26日前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后提出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名单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广东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五、材料报送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随附成绩单及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不能装订),电子版提交审批表word版及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扫描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3)提交审批表word版(纸质版待后续通知提交),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自留备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4),报送电子版,校验成功后才能报送。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6),报送纸质版、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学生违规违纪排查情况、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5.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或盖章扫描版。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二)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省教育厅另有规定和操作要求的,按省教育厅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cn,地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行政楼306室,邮编:510640。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7.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