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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本教学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制、三年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的五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制、三年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的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23-2024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校期间考试课程无不及格,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保留小数点),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保留小数点)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评选年度考试课程无不及格,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含50%,不保留小数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

1.至本奖学金名单确定日期止,受到违纪处分、通报批评者;

2.未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手续而拖欠学费

3.在评选申报者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评审机构确定的其他情形。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914-919向所在学院、教学点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1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并将个人事迹、成绩单(盖学院章)、202391-2024831日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交辅导员。

(二)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按照名额分配(附件8)开展评审工作,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公示3926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学校审核与公示。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后提出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名单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广东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五、材料报送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926日。

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随附成绩单及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不能装订),电子版提交审批表word版及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扫描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3)提交审批表word版纸质版待后续通知提交),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自留备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4),报送电子版,校验成功后才能报送。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6),报送纸质版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学生违规违纪排查情况、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5.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或盖章扫描版。

六、工作要求

)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省教育厅另有规定和操作要求,按省教育厅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cn,地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行政楼306室,邮编:510640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7.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部

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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