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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为本,立德树人,依法治校——我校成功举办第九期“辅导员论坛”

发布日期:2017-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6月7日下午,由学生处主办、辅导员协会学生事务管理分会承办的学校第九期“辅导员论坛”在综合楼203会议室举行。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讨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和学籍管理相关制度。学生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处、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副处长马韵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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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会议现场

会上,学校党委委员、学生处处长张镜怀向与会人员解读了《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并与参会人员一起学习了《规定》主要修订的内容,特别是新《规定》下学生和学校在权利及义务、学习制度方面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奖励和处分程序的新内容、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新举措等。张镜怀强调,要把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学生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深化新变革、建立新制度、完善新标准、加强新建设的一件大事,认真总结本校的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学习认识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管理规范到位、实施监督到位,进一步推进学生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随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学校贯彻实施《规定》需要制定的配套文件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引起了与会人员的热烈讨论。与会人员结合一线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学生自我管理公约、心理危机干预办法、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等规定发表了看法,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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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与会人员一起学习新《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我校将以此次学习会议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要求,坚持依法治校、立德树人,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推动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音乐舞蹈学院:郑宇丹、陈栋/文;基础教育学院:吕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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