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0〕275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汇总审核,现提出孙杭洁等16位同学为2020-2021学年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校级助学金受助学生。具体名单如下: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以上决定和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止,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学生处
联系电话:020-38457383
联系人:蔡传敏(caicm@gtcfla.net)
学生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