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认真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西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对口支援地区实际需求,学校拟面向基础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选拔2025年春季赴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支教大学生;面向学前教育学院选拔2025年春季赴西藏林芝市支教大学生。现将支教大学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政治素质好、纪律作风好、学业素质好、工作能力好、身体素质好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到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中小学、西藏林芝市幼儿园开展支教工作。
二、服务单位、岗位需求
(一)援疆支教(基础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
1.支教点:伽师县中小学(伽师县教育局统一分配);
2.主要教授课程:中小学语文、英语、数学(具体课程由伽师县教育局根据学生专业情况统一安排);
3.人数需求:学校推荐10人(各学院可推荐5-10人参加学校选拔);
4.性别要求:无。
(二)援藏支教(学前教育学院)
1.支教点:林芝市幼儿园、林芝第二幼儿园、林芝市第三幼儿园;
2.需求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人数要求:学校推荐6人(学院可推荐6-9人参加学校选拔);
4.性别要求:女。
三、支教时间
2025年2月-6月
四、志愿者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政治素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要求严格,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业素质好。学习成绩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援疆)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援藏)、满足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者优先考虑。
(三)身体素质好。资格复审合格后,学校统一安排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选,进藏支教者需通过肺通气功能检查。
(四)工作能力好。具备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从容进行人际交流与协调;具备一定的工作及活动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团队工作、社区工作;有学生工作经验和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优先。
五、选拔流程、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全校宣传动员:12月1日前
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相关学院举办援疆\援藏支教宣讲会,邀请有援边支教工作经历的老师和学生分享心得,帮助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支教工作,充分动员以高年级为主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报名,活动后整理相关材料形成新闻稿并推送至学校官网,同时抄送至邮箱xssj@gtcfla.net。
(二)学生自愿报名:12月1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了解支教的有关事宜,充分征询家长意见后,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同意后,向学院提交《广东省援疆/援藏支教大学生审核表》(附件1)及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学院审核与推荐:12月9日前
学院须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的支教大学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学院面试,严格执行自愿报名、学院审核等相关程序。学院需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的政治素养、纪律作风、学业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出具领导小组考察意见;根据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推荐,凡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上报。
基础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各推荐5-10名学生参加学校援疆支教学生选拔;学前教育学院推荐6-9名学生参加援藏支教学生选拔;不接受报名者个人单独提交材料。通过初审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支教大学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打包所有材料(含附件1《审核表》、附件2《统计表》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邮箱xssj@gtcfla.net。
(四)学校考核与审定:12月31日前
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审与考核,并组织身体素质检查和心理评估,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评估结果确定拟候选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名单公示与公布:1月初
拟获资格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学校推荐名单。
(六)学生培训与服务:2月中下旬
前往支教地前,学校组织支教学生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安全保障教育以及教育教学知识、团队建设培训等。培训完成后,启程赴西藏林芝、新疆喀什,到岗开始服务。
六、支教学生管理
(一)支教期间,支教学生接受学校和对口支援地区(支教学校)的共同管理,支教学校对支教学生的日常工作进行全程安排和管理。若支教学生因个人身体素质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完成支教工作,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返校。
(二)支教期间,支教学生需定期向学校汇报支教工作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图文、视频材料,展示学生在支教期间的工作和学习情况。
七、政策保障
(一)支教实习期间,在校的课程学习、体能测试等分别由学校学生工作部、教务部、体育部、二级学院统一在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内,办理免听、免试、免测等手续。
(二)支教实习期间,由共建单位为支教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住宿条件,学生需要支付部分伙食费、水电费等;省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助,预计3200元/月;学校负责协调解决进出服务地交通(从广州到服务地的往返交通)。
(三)对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学生,支教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予以优秀等级,学校在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和推荐。
附件:1.广东省援疆/援藏支教大学生审核表
2.广东省大学生援疆/援藏支教团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4日